绮丽口服液 有效

保健食品注册 · 批准文号:卫食健字(2000)第0250号(国产)

详细信息

产品名称
绮丽口服液
批准文号
卫食健字(2000)第0250号
当前状态
有效
申请人
广东九极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
申请人地址
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西路6号202房
批准日期
2000-05-08
批准变更日期
2015-07-27
有效期至
—

保健功能与成分

保健功能
抗疲劳
功效成分及含量
每100ml含:粗多糖(以葡萄糖计) 300mg、总皂甙(以人参皂甙Re计) 900mg
主要原料
大枣、龙眼肉、黄芪、枸杞子、桑椹子、核桃肉、酸枣仁、薏苡仁、莲子、水解珍珠粉、甘草

食用信息

适宜人群
中青年女性的易疲劳者
不适宜人群
少年儿童
食用方法及用量
每日3次,每次1-2支,饭前半小时服用最佳(服前请摇匀)。
产品规格
10ml/支
保质期
16个月
贮藏方法
置阴凉干燥处
注意事项
本品不能代替药物

产品技术要求

根据《关于印发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》,2011年2月1日前受理的产品暂无技术要求。

变更/备案内容

批准备案日期:2011-03-03,申报单位地址已由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韵路20-22号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韵路20-22号, 批准备案日期:2014-06-12,申报单位地址已由广州市天河区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韵路20-22号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4-26号南楼706房, 批准备案日期:2015-08-20,申报单位地址已由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4-26号南楼706房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广州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西路6号202房,

同为「抗疲劳」功能的产品

同企业其他注册产品

数据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(保健食品注册库)。 本页仅如实展示官方公开数据,本站不作任何核验或鉴别结论,不构成购买或食用建议。